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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98-1(第1节)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98-1

国家文物派生性所有权

一、基本概念

文物类派生性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于自己的的不动产、动产文物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专制权、控制权、支配权、保护权,包括对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宝贵文物,如对于古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种艺术品的专制权、控制权、支配权、保护权。从所有权分类上来说,国家文物所有权既是专有所有权,又是专制所有权,又是派生性所有权,相对地淡化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强化占有权和专制权、控制权、支配权、永久保护权,均受国家制度物权法甚至于国际制度物权法规范与调整,一般不受普通物权法和担保物权法规范与调整。

文物类派生性所有权,是派生性所有权的一个类别。因为是历史遗存的稀有的文化产品、智慧产品的所有权,根本不同于一般物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之类的派生性所有权也有许多异同之处,并且国家的所有权又不同于其他人的所有权,行使所有权和支配权的方式也有很大不同。文物所有权、支配权以及专制权、控制权的设立、转移、变更和消灭,需要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家的文物绝大部分是永久性保护与保存的,在所有权设立上是应有尽有的,在所有权转移、变更和消灭上基本上是禁止的,这是国家的所有权人同其他的所有权人的根本区别。

之所以将文物所有权划分为派生性所有权,是因为文物是古代文化产品、智慧产品的结晶,是由古代人类的智慧派生出无形资产,并由无形资产派生出有形资产。换言之,是古代人类文化、智慧的发挥,由精神文化派生出物质文化的结晶,蕴含着古代人类的发明权、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的结晶。古代人早已去世,如今的所有权人,是继承性所有权、支配权和保护权人。

近现代以来遗存的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和工艺品、工艺美术品、革命文献资料、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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