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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11-1(第4节)

挪用公款为职工谋私利,几乎是年年审计年年屡教不改,形势非常严峻。

3.角色的转换与自律须严格

国家机关法人行使国家信托式人事权的时候,就有很多的物权包围着他们:国家第一类制度信托专属所有权、国家第一类制度信托专有所有权、国家第一类制度信托专控所有权、国家第一类制度信托一般所有权、国际专属用益物权及其他的各种物权,就是通过国家机关来设立、行使、转移、变更与消灭的,比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权利要高一档次。

国家机关的权利是包罗万象的,有着得天独厚的权势。正因为如此,严格界定物权范围,倡导机关单位自律、群体与个体自律、职业与职务自律、公事与私事自律、任内与任外自律、修养与行为自律以及公正廉明程度等等,决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全体人员的物权价值观和物权方向、质量、公信力。

三、两者之间的区别

国家法人与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法人是两个概念。

国家法人是国家财产的委托人,国家机关是国家法人国家财产的受托人,两者之间的关系是财产信托关系。国家法人是国家财产的主物权人即国家财产所有权人,国家机关是国家法人国家财产的从物权人即国家财产定限占用权人。这种财产关系不能混淆,更不能颠倒秩序。这个问题十分重要,一旦物权关系混乱或者颠倒秩序,国家财产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而且追究责任起来也是十分棘手的。

国家法人是区别于国家机关法人的物权新概念。

1.两者之间的物权有性质、权势、权能和物权质量、数量、等级和轻重大小等区别

国家法人是代表全体国民来行使财产权,其手段是通过行政和强制性手段一致对外地来保障国家各种财产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侵害,同时根据国力来调整国内各个阶层部分庞杂的物权、产权关系,物权形态主要是动态平衡的所有权物权体系;国家机关法人的物权,仅限于本机关单位部门的财产支配权,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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