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对于中国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加强重点国有企业控制力的战略目标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受到社会公众广泛赞同的方面,就是国有经济应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包括军工、电力电网、石油化工、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其中,对于军工、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资源开发及电网、电信等基础设施领域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应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对以上领域的重要子企业和民航、航运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应保持绝对控股;对于石化下游产品经营、电信增值业务等领域的中央企业,应加大改革重组力度,引入非公经济和外资,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
国资委主体李荣融说,国有经济对基础性和支柱产业领域的重要骨干企业保持较强控制力,包括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九大行业。其中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的中央企业,要成为重要骨干企业和行业排头兵企业,国有资本和在其中保持绝对控制或者有条件的相对控股;承担行业共性技术和科研成果转化等重要任务的科研、设计型中央企业,国有资本保持控股。
李荣融说,到2010年以上领域要拥有一批对行业发展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的重要骨干企业。其中石油石化、电信、电力、冶金、航运、建筑等行业的重要骨干企业发展成为世界一流企业。汽车、机械、电子行业的重要骨干企业为成为世界一流企业打下坚实基础。(中央人民政府网2006年12月18日:国资委:国有经济应保持对七个行业的绝对控制力)
以上战略地位指导思想基本面是好的,应当是保护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最起码的法律底线。不足之处有几点:一是关于地方国有企业的战略地位与战略目标不明朗;二是标志着全国性的家电企业的战略地位已经放弃;三是关于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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