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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289-1(第3节)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私人投资增益所有权有风险与机遇并存的特征。

因投资而产生的私人增益所有权,称之为私人投资增益所有权。投资,是指权利人将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知识产权投入到产业或者经济活动方面,以博取财产的增益。投资权,就是依法取得增益的财产所有权。因投资而产生的私人增益所有权,首先是一种机遇,其次是风险,所以有风险与机遇并存的特征。

投资所有权,包含投资的不动产所有权、动产所有权、资金或者股份所有权和投资收益所有权,两者相加可定义为投资增益所有权或者投资可增益所有权。投资增益所有权具有财产保值增值、为社会和个人创造财富的重要意义,具有趋利性、创造性、可选择性的特征。

私人增益所有权,是每个人可以追求的理财方式,不同的投资途径有不同的收益与风险。投资风险,可分为自责式风险、他责式风险和自责他责混合形式的风险。自责式风险,是私人自己完全自主投资并完全投责自负的风险投资,损益完全自负,这种投资是私人风险投资的主要形式。他责式投资,是私人自己作为委托人委托他人负全责的风险投资,损益完全他负,这种投资是私人风险投资的罕见形式。他责式风险和自责他责混合形式的风险投资,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按照双方约定俗成的投资,损益责任可以按照合同法的原则进行,这种投资是私人风险投资的辅助形式。确切地说,任何一种投资是一种机遇,均存在或者潜在风险,不过是程度不同、运气不同而已。投资的潜在风险,有信息不对称即不确定性因素围绕造成的风险,有投资市场、商品市场经济规律波动造成的风险,还有政治气候、经济危机、金融危机等造成的风险,也有自己不小心谨慎玩忽职守造成的风险等等。当私人投资增益所有权因投资不当或者通货膨胀而亏损,此时的私人投资增益所有权为负投资增益所有权;当私人投资增益所有权因投资不当或者通货膨胀而保本时,此时的私人投资增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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