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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25-1(第3节)

一,是写字楼加住宅的模式;农村中的商住合一,是小商铺加住宅的模式。国家与地方、政府与民间的住改商限制不是目的,目的在于以必要的限制促进住改商的正规化、有序化,以期达到物尽其用、和谐共处目的。

住宅环境,是指住宅及其周边的人文生活环境,楼房和居住人数众多构成一个密集型生活圈子,特别需要调节左邻右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商品房住宅小区杂居人数最多,对于环境卫生、安全指数、财产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也最高,住改商的限制属于重点限制;经济适用房、单位福利房、单位公寓房小区或者单幢楼宇居住人员为本单位干部职工,便于对口管理,但他们购买或者优惠居住上述房屋已经归于优惠待遇之列,住改商的限制属于普遍性限制;郊区、城中村村民自建住宅楼房或者其他房屋,环境卫生、安全指数、财产保护等方面的保障机制,均纳入村民自治管理之列,住改商的限制属于弹性限制。

重点限制可列为一级限制,普遍性限制可列为二级限制,弹性限制可列为三级限制。这些划分算作概略式划分,不能一概而论。

(四)参照帮扶人员类别限制

参照帮扶人员类别限制设定对象,对于城乡困难户、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待业人员,及其他需要政府和民间帮助、扶恤、救济、同情的社会无经济来源的困难人员,以及有经商特长的人员,无论是否业主,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减轻住改商限制。

这样的话,可以适当减轻政府、民间和家庭负担,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情。无论是公寓房屋的房东还是私有房屋的业主,凡是无稳定职业、无经济来源、无可靠保障的“三无”人员,政策上应当向这些弱势者倾斜,适当放宽住改商的条件,让他们自食其力,发展个体经营。应当说,对于“三无”人员,无论是否业主,可以作为住改商之优先照顾对象对待,各级地方政府应当予以政策的扶持包括资金上的资助、场地的批准。

“三无”人员和其他人员将住宅改变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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