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撞与过失碰撞、本碰撞与连带碰撞等应当是两码事。
第四,相邻关系的内容错综复杂。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章中明示了业主这个小相邻关系就已经非常错综复杂了。业主的专有权、共有权、共管权等,被公法和私法、公物权和私物权、公单位和私单位限制,就已经够多够复杂的了。联系到中相邻关系、大相邻关系就更加复杂了。
相邻关系虽然错综复杂,但归纳起来无非是:本相邻关系与连带相邻关系,有形物的明相邻关系与无形物的暗相邻关系。
理顺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或基本措施,一是相邻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他方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二是相邻各方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方的合法权益,但地役权之类相邻关系“合理侵入”的除外。
第五,相邻关系并不止于财产权,很多方面及于人身权。在财产权方面,相邻关系并不专门针对不动产所有权,很大程度上是针对不动产的使用权、利用权、作用权;也不专门针对不动产所有权人,很大程度上是针对不动产的他项物权人和其他的关系人、连带关系人。正因为如此,相邻关系可以由不动产关系扩展到动产关系、由有形物权关系扩展到无形物权关系,并由这些关系扩展到健康权、生命权、身份权等人身权关系。物权法关于相邻关系的四个限制性条款中,有二个就是无形物权关系的限制并及于人身权的。
总之,相邻关系是一种对世关系,关键在于人物关系与事物关系。对于当代社会而言,不仅要求运用新型的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而且需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来解决一些疑难问题。比如,民用核设施、民用航空器、新型有毒有害物质和网络系统等新型相邻关系的技术处理,将面临着更深层次的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
2.相互注意的义务
法定的不动产相邻关系有相互注意的义务:(1)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有避免妨害的注意义务;与此同时,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对不动产权利人有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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