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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341-1(第4节)

与效益的权利。用地役权来确定相邻关系的权限很重要,他所回答的问题,不仅仅是在地役上产生诸如排水、截水、取水、通行、铺设管线等事实权利,更有意义的是他显示出能够让不动产所有权、用益物权让步的超级权利。

在相邻关系的权利一定时:地役权的优先权甚至高于所有权;地役权的利用权甚至高于所有权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地役权是可以无限延伸的特殊地权,其势力范围甚至于连接城乡,甚至于连接几个国家、连接几千上万公里。譬如,俄罗斯的天然气输气管线经过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到中国新疆,直到中国上海,全长一万余公里。从小处看,地役权是连接业主邻居之间的相邻关系,从大处看,地役权可以连接国与国、洲与洲的相邻关系。

法国民法典是以债权为中心展开的,没有物权法的专编、专章,尽管如此,关于地役的规定,从第637条至710条规定得相当仔细。第四编役权与地役权,并没有将其裹挟在所有权或者用益物权之中。

法国民法典有将地役权定义为地产所有权或者土地利用权的意思。如第644条第2款规定:“如地产上有水流横穿而过,该地产的所有权人亦可在此地段使用流经之水。但是,在水流一经离开其土地时,即应将其归复于通常的水道。”这里将地产所有权与土地所有权分离开了。第642条第1款、2款规定,“自己的土地上有水源的人,得在其地产的界限内并为其土地之需要,任意利用该水源之水。”,“如低位土地的所有权人,在水源发生的土地上进行并完成旨在利用该水源之水的明显永久性工程,或者为便于其土地排水进行此工程,时间已逾30年者,水源发生地的所有权人不得再因其使用水源之水而损害低位土地所有权人的利益。”前一款重点保护水源地所有权人的水源利用权,后一款则重点保护水源地低位土地所有权人的水源利用权,正好相反,并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2.依据物权法理来确定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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