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使用权共有关系。夫妻之间同居与分居,同样地产生浮动的使用权共有关系。业主共有关系中同样地产生浮动的使用权共有关系,如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名义上是每个业主共有并可共同使用的,但没有机动车的业主,或者是有车而不使用业主共有的停车场的业主,实际上未未形成使用权共有关系。
五与所有权有连带关系有关的使用权共有制。如业主共有的文体设施、篮球赛、健身器材等,业主可以共同使用,物业公司员工也可以与业主一道共同使用。物业公司员工与业主只是业务连带关系,并由这种连带关系产生了准共有关系。
第二,与所有权无关的使用权共有制。
一是本单位的劳动关系人的使用权共有制。企业主(所有权人)聘请劳工(使用权人),劳工与劳工共同使用某一工具,或者共同使用办公室、办公用品等,就形成了使用权共有关系。如两个以上机关单位使用同一栋办公楼、会议室、食堂等,便形成了使用权共有关系。
二是用益物权之间的使用权共有制。两个以上用益物权人共同使用同一物,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使用权共有关系。
三是公益物权产生的使用权共有制。免费的公路、道路、桥梁、隧道和公园等,对于本地人和外地人均可以形成使用权共有关系。
四是单一使用权的使用权共有制。如两个以上借用人借用同一物,或借住同一套房屋均可以形成使用权共有关系。两个以上居住权人居住同一套房屋也可以形成使用权共有关系。
五与地役权有裙带关系有关的使用权共有制。如相邻的两个以上物业小区共同使用同一条道路或者同一个公园,均可以形成通行权、休憩权的使用权共有关系。
第三,与所有制有关的使用权共有制。
一是同系同族的所有制使用权共有制。如两个以上中央国有企业之间或地方国有企业之间合并,于是就形成中央系或地方系资金等使用权共有关系。两个以上同类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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