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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407-1(第3节)

程原理和一般均衡原理,全面地系统地正确地解释“优先购买权”和“共有人共有份额转让权”等一系列法律关系、法锁关系、物权关系、信托关系、合同关系、排他关系、对世关系和社会关系,就能够将普通物权法和担保物权法、制度物权法联系起来,正确认识各种复杂的共同共有关系和按份共有关系,正确认识各种有物权与无物权、正物权与负物权、加物权与减物权、零物权与反物权、长物权与短物权、长物权与消物权、直系物权与旁系物权、法定物权与意定物权等等数理逻辑物权。只有这样,既能平衡所有权关系,又能平衡所有制关系和平衡用益物权关系、担保物权关系、信托物权关系。

二、专家说法

权威解读文本中简要阐述了物权法第101条的立法背景和中心思想。关于按份共有人共有份额转让权的解释,题目为“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份额”,对于这种转让权的行使作出了明确的解读,对于这种转让权的限制作出了概要的解读。

(一)关于按份共有人共有份额自然、自由、传统转让权

权威专家说,本条第一句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按份共有人有权转让其享有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规定各共有人有权处分其份额的原因如下:1、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的所有权可划分为份额,各共有人拥有其份额,自然有权将其份额进行处分,这是买卖自由原则的体现,也是所有权的本质所决定的。2、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也未限制共有人处分份额的权利。3、其他国家和地区有类似的立法例。

以上文字透露出以下几点意思:

一则,按份共有人共有份额转让权可以是自然形成的。因为这里面可能包含了自然法、习惯法和逻辑法的成分。自然法赋予按份共有人进退自如的权利,习惯法赋予按份共有人符合交易习惯的权利,逻辑法赋予按份共有人处分自己份额的可然性。而成文法是这三种准法律的总结报告与指导工作。

二则,按份共有人共有份额转让权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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