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小区业主共有的财产,无论是否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关系,无论按份共有的份额有多大,平时分割财产时应当适用于特别限制法。
6.传统的按份共有的特点仅限于狭义的按份共有的特点,对于集体共有、公司共有、股份共有和混合所有制共有、准共有等共有关系不在此列。
除了以上按份共有份额的内涵以外,就是“等额享有”或者“等额共有”的内涵。
等额共有最突出的特点,是存在均等份额的划分。正是因为存在这样的划分,才使得按份共有保持了团体主义和共权主义的双重色彩。
等额共有的特点是:
1.各共有人按照其均等份额,对于共有物的全部平和地享有使用、收益和共管的权限。
2.共有物的使用、管理、利用和处分等项重要决定,应征得持有均等份额的全体共有人的议决。
3.各共有人难以自由地处分其持有的均等份额,难以自由退伙、难以一并分割自己的应有份额。
4.对于合伙企业中途退伙的分割财产行为,基本上形成了一定的限制性条件,如退伙人不能随意挑拣共有物来分割,更不能将共有的关键设备分割拉走等,肯定比按份共有的限制条件充足一些,执行时产生的矛盾少一些。
5.规划小区业主共有的财产,绝大部分是设定为严格控制严格限制的等额共有,无需作过多的假设与推定。无论是否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关系,无论按份共有的份额有多大,平时分割财产时应当适用于特别限制法。
6.传统的等额共有的特点仅限于狭义的等额共有的特点,对于集体共有、公司共有、股份共有和混合所有制共有、准共有等共有关系不在此列。
三、思想方法
解读本条款之共有关系性质的第二层推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思想方法上,不应当静止地、片面地、孤立地看问题。而应当动态地、全面地、系统地看问题,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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