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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9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433-1(第5节)

3.善意取得之动产原有权利

4.拾得遗失物

5.领取与招领

6.遗失物保管

7.保管费用与悬赏兑现

8.无人认领与特别处分

9.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

10.从物随主物转让

11.孳息

德国物权法关于统一的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大意如下:

题目: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精选)

1.合意和交付

2.对未登记的海运船舶的合意

3.占有的改定

4.返还请求权的让与

5.无权利人的善意取得

6.未登记的海运船舶的善意取得

7.占有改定时的善意取得

8.返还请求权让与时的善意取得

9.丧失的物不得善意取得

10.第三人权利的消灭

11.对丧失权利的赔偿

12.善意的自主占有人的取得

13.对人的权利人的取得

14.无权利人的许可

15.先占原则

16.所有权的抛弃成无主物

17.野兽无主物

18.蜂群成无主物

19.所有人的追寻权

20.蜂群的结合

21.拾得人通知义务

22.保管义务

23.交付义务

24.责任的范围

25.向遗失人返还

26.费用的返还

27.拾得人的酬金

28.拾得人的留置权

29.拾得人取得所有权

30.缄默所有权的取得

31.交付后拾得人的权利

32.乡镇取得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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