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主物和多主物对多从物的复合关系。不仅有所有权对所有权的耦合、复合关系,而且还有所有权对他物权的关系。所有这些,也都适合本条款“从随主转”和“约定”的转让原则。
主物与从物的形式,大多数发生在不动产的转让过程中。如共有财产随专有财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随建筑物所有权转让,所有这些都是不动产转让过程中的特殊现象。
另外,主物的所有权转让与从物的租赁权转让,也是主从复合关系的一种形态。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115条
相关名词:
〖主物与从物的转让方式〗〖法律关系的“从随主转”〗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