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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8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729-2(第3节)

的债权额也可以确定。就是说,只要是自然状态之下连续交易的终止、不再发生新的法锁关系,就可以毫不犹豫地将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确定下来。

二是债权债务法锁关系恶化状态之下连续交易的终止、不再发生新的法锁关系。

债权债务法锁关系恶化状态之下连续交易的终止,非指自然状态之下连续交易的终止,一般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到位或者债务人严重违约,,从而导致法锁关系恶化,继而导致连续交易的终止,促使当事人提前确定债权额、提前优先清偿债权和提前实现最高额抵押权。这种事由的出现,担保债权额确定的时间可以最终变更,不受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定确定期间的影响。

从合同法、担保法到物权法,一致强调诚实信用原则的权威性。最高额抵押权合同特别注重诚实信用原则,比履行一般合同、一般抵押权合同更加严格。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债权债务法锁关系恶化状态之下连续交易的终止,当事人就可手执尚方宝剑,担保债权额确定的时间可以最终变更,不受当事人约定的期间的影响。本条款本项目,就是这样的尚方宝剑。

二、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情形下的债权确定

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情形下的债权确定,一般是指最高额抵押权存续期间,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发生而未实行,抵押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产生抵押财产被法院查封、扣押情形下最后的债权确定。这是一种应急式的债权确定,需要从速处理。性质上,这种确定是最高额浮动抵押权的确定、最高额保全抵押权的确定和最高额法院判决抵押权的确定。即使是这样,它们与最高额抵押权合同与最高额抵押权登记证书的证据链条是密不可分的。

最高额抵押权存续期间,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到底发生多少或者清偿了多少,必须要有相应的事实要件存在。抵押财产被被法院查封、扣押的,其有可能被拍卖或者变卖,抵押财产被拍卖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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