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第741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732-2(第3节)

。本法第191条、第193条的规定。第194条关于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顺位的规定,第202条关于抵押权存续期间的规定。以上各条款及其他许多条款的一般抵押权的相关规定,均可适用于最高额抵押权的相关规定。

拓展依据主要有:(1)关于最高额抵押权消灭的规定。本法第177条担保物权消灭的规定。(2)关于物权法、担保法各自的适用范围的规定。本法第178条担保物权法律关系的规定。(3)关于最高额抵押财产征收、征用的规定。第42条不动产征收的规定,第44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征用的规定。此为横跨普通物权法、制度物权法和担保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以上各条款及其他许多条款的普通物权的相关规定,均可适用于最高额抵押权的相关规定。

二、适用依据与拓展依据

最高额抵押权适用依据包括拓展依据,应当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是法律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就是以物权法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就是以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为基本点。第二是法律条文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就是以最高额抵押权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就是以一般抵押权、担保物权总则为基本点。这是扇形逻辑思维的定式,中心开花结果的方式,使得我们援引法律依据既准确到位,又省时省力,并避免援引法律依据的失误。如果结合《立法法》的法律判断原则来研读,我们更能够掌握最高额抵押权适用依据的法律效力,不仅仅是需要海读,更加需要择要、择优地读。

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可以与本条款“最高额抵押权除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一般抵押权的规定”的规定串联起来阅读与思考。第178条能够反映出以下几个问题:其一是拓展依据。其既不在最高额抵押权章节中,也不在一般抵押权章节,但对于最高额抵押权肯定是适用的。其二是婉转地告诉读者有通用性或者可比性、不可确定的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