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市公司中也是经常遇到的。
主自物权占有与其他自物权占有的关系,关键在于理顺自身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合同关系和企业章程的认真执行至关重要,至于占有关系学只是提供一种法律服务,借以避免当事人少犯错误和少走弯路。
2、德国法例
自物权占有,即所有权人的自主占有,指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对物进行的占有。
法例如《德国民法典》物权法编第872条规定:“以属于自己的意思而占有该物之人,称为自主占有人。”如果不是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进行的占有,则为他主占有。
所谓自己所有的意思,只需具有自己所有的意思即可,至于占有人是真正的所有人,还是误认为自己是所有人,抑或明知自己并非所有人,在所不问。
如信托所有人能够根据所有人的意思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其物;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的意外拾得人,在法定的占有期间内可以拟定为自己所有的意思,排除无权占有之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由上述法例可知,占有人合法占有他人之物,应当满足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必须符合心素占有的条件。
心素,即意思,行为人为本身占有的主观意念或心理,往往通过合约表达占有该物的意思。普通物权法系中,如没有据为己有的意思而表现为事实上的控制,则只是持有的意义。
如保管人保管他人物件,承租人使用他人物件等,依照合同关系而持有,相当于受委托式的亚占有、准占有。在此情势下,持物人并无据为己有的意思,不能取得自物权的意思,不能自主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的意思。
在正规的物权环境中发生的物权变更行为,“心素”同样表现为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主义主张,以书面合同来明示所有权的变更才具有公示效力。
古罗马法之“心素”,包括成文法的心素与习惯法的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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