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共有权,是二人以上共有人依据合同约定对某物共同占有之权利。
所谓意定,是指基于意思自治主义精神的约定。在法律没有限制的前提下,自主占有人、他主占有人、自己占有人、辅助占有人等,都可以选择普通物权占有式、担保物权占有式以及制度物权式意定共有权。
物权法第241条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说明了按照合同约定的有权占有与共同占有制至关重要。否则,就无法鉴定其合法性、合理性、合适性程度,难以推定其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等数十种常规性占有形态,难以推定其公然占有与隐秘占有、趋利性占有与非趋利性占有、内部占有与外部占有以及法定占有与意定占有等占有形态,难以推定其无过失占有与有过失占有、无瘕疵占有与有瘕疵占有等占有形态,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等重大事项也难以确定,对于占有权人和共有制、共有关系等是很不利的。
4、按照人事关系或者亲缘关系等形成的占有制
按照人事关系或者亲缘关系形成的占有制,系指各个单位、各个业主、各个家庭、各对夫妻等,按照人事关系或者亲缘关系自然形成或者按照规章制度形成的占有制。
这是一种无处不在的常态化的共有制,非趋利性占有、扁平化占有、密切性占有、长久性占有以及信托式占有、中介式占有占大多数比例,以占有权式共有制为其代表作。因为主要是日常工作生活中的消费型共有制,与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或者质权、留置权等式样的趋利性共有制有很大的差别。
传统物权法的各种占有制,都是财产权型占有制,言必称财产权。倘若换位思考,我们就会有新的思考、理念与收获。
譬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财产,既是全民所有的财产,又是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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