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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21-2(第10节)

善意占有准保护模块,是适用对象、适用范围最狭小和受保护期限最短暂的模块。一要与有权占有的正保护严格区分,二要与恶意占有临时性准保护严格区分。

第二,恶意占有临时性准保护。

1、概述

恶意占有临时性准保护,是指恶意占有人对于权利人之物的占有推定为合理性占有,于特定的法治环境、特定的过渡期内,准用物上保护请求权,以防止和抵御其他恶意占有人或者恶意处分人的侵夺、妨害或者毁损、灭失行为,以便于回复有权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者返还原债权、原权利、原利益之义务性保护。

恶意占有临时性准保护,是指在特定的法治环境和特定的占有保护条件下,赋予恶意占有人以物上保护请求权,制止其他恶意占有人、恶意处分人的不法侵夺、妨害或者毁损、破坏,防止侵害范围扩散而导致有权占有人遭受更大的损失,以相当合适的代价向有权占有人返还原物、承担合适的损害赔偿责任,以便于回复所有权人或者自主权人的占有之诉或者本权之诉。

恶意占有,是最坏的无权占有,根本不存在合法占有的法律要件与事实要件,百分之百需要对有权占有人承担法律责任与法锁责任。但是,恶意占有人也不是“唐僧肉”,也不是任人宰割的,为了修成正果和取经成功,也可以利用其佛法,对付白骨精这样的吸血鬼和牛魔王之类的强暴者。倘若“唐僧肉”任人宰割,责任人和责任物都已经不复存在了,有权占有人向谁请求承担法律责任与法锁责任?

是否承认恶意占有临时性准保护,或者是否准确、有效地实行恶意占有临时性准保护,其后果肯定是不一样的。

承认恶意占有临时性准保护,准确、有效地实行恶意占有临时性准保护,相关的占有保护制度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完善,防止恶意占有行为的再度发生,避免恶意占有关系的进一步恶化。也可以通过下一步的占有关系平整,使坏事变成好事。

否则,恶意占有现象恶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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