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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6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21-2(第3节)

权未能实现的,还可以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对抗无权占有人的恶意占有与侵害行为。

实践中,对同一物的物权保护请求权和占有保护请求权,可能发生竞合的情势。在这种情势下,占有之诉和本权之诉各自独立,亦可以合并审理。不管是占有人还是本权人,造成对方损失的,都应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至于物的归属,则以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或者法锁关系、合同关系判定。

对于有权占有的所有权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农用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等实体权利人,于无权占有人、其他的有权占有人侵占属于他们支配、管领、控制、统治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时,并且负有返还原物、原权利的法律责任时,所有权人、自主权人应当属于无除斥期间的占有保护。

应当注意的是,所谓无权占有,不光是从物的交易中形成的无权占有,而从物的占有关系、债务关系中形成的无权占有就更多。甚至于从所有权、担保物权、债权等物权和权利之有权占有中,可以分离出数量更加庞大的无权占有。出现这种情势时,对于“1年”除斥期间进行重新调整推定。

譬如,按份共有、共同共有之类的所有权人,以及各种信托所有权人,于占有、分割财产时也会发生“无权占有”之类的内部矛盾纠纷,需要综合运用占有之合法性、合理性、合适性推定。这是由内部占有关系形成的蜕变性质的无权占有,一般都是恶意占有,对内自然不存在物上保护请求权、物权保护请求权,还要承担返还原物、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与法锁责任,根本与“1年”除斥期间无关。但是,对外存在物上保护请求权,应当与“1年”除斥期间有关。

以上是普通物权体系中发生的典型的蜕变性“无权占有”。

担保物权体系中发生的典型的蜕变性“无权占有”,是动产质权、权利质权这种有权占有蜕变成的无权占有。这里的情况比较复杂,因为物权式占有与债权式占有、法律关系的占有与法锁关系的占有,以及第三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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