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经济社会之经济失衡、两极分化现象造成全局性甚至于世界性的巨大灾难。
物权学原理和物权法科学原理,名气没有经济学原理和经济法原理那么大,这是客观事实。然而,它可以修补经济学原理和经济法原理,用确定性决定修补不确定性,用科学性决定修补盲目性,用公平性决定修补不公平性,为实现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物权学原理和物权法科学原理中,首先也承认整个物权社会客观存在等级物权制度,却不是绝对化地保护高级物权人的优先权与排他权,而是在保护中限制,在限制中保护,物权的确认、保护、利用与规范、调整、限制是有条不紊和公平合理的。
物权法理学,是一门以物为原点、以物权关系学和权源学为基础的既古典又新潮的学科,兼具经验主义科学与实用主义科学。
将自然物权法和历史物权法融为一体,相关的物权节目与词汇多达数千个之多,其深奥程度无与伦比。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和一般均衡原理解析整个社会的物权现象与物权本质,利用物权价值规律统筹安排、科学兼顾,对于各个等级的物权对象进行恰当的保护与限制,在消除物权矛盾和定分止争方面独具匠心,在民法体系里面独领风骚。
物权法源远流长,根植于5000年前的古罗马法和日耳曼法,滥觞于欧洲中世纪的物权鼎盛期间,发扬光大于近现代的法典化新时期,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都有物权法的范本,绝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将物权法视之为最宝贵的法律资源。物权法理学方面早已是汗牛充栋,岂止是一门学科,简直是一门科学!
某些国家利用物权法来保护土地所有权私有制,自然是极不公平、极不合理的方面。为了平衡土地所有权人与土地用益物权人的利益,物权法中有些条款以改良主义的面目出现,主要的有地役权法、不动产相邻关系法、土地所有权除权法、永佃权法、减租法等法律条款。也有些发达的西方国家也注意搞福利社会主义,向富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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