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私有财产的限制,这是相对困难一些的,因为没有多少现成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经验也很欠缺,一些既得利益阶层的暴利分子和贪腐寄生虫们会百般刁难某些方面的限制性条款,使得许多限制私有财产的法律归于流产。
所谓限制,系指公法与私法、民法与商法对于私有财产的限制。就总体上说,限制私有财产的主要是公法部分,商法限制得少一些,但这并不意味着私法、民法上的限制是“可有可无”的。各种法律所统辖的范围是不同的,法理上和强制力上也是有差异的,有些需要刚化处理,有些需要柔软处理,还有些可以协商处理,另有一些要把非成文的习惯法、道德法、自然法和逻辑法上升为成文法。总之,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有时候会遇到一些难题,关键在于大家需要统一思想认识,多思考研究,多做一些具体的工作。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全国出现几个万元户是非常稀罕的事情。然而事过不久,全国各地的千万富翁、亿万富翁如雨后春笋般地大量涌现,这不仅让全国人民感到非常惊诧,而且让西方许多资本家感到非常羡慕忌妒恨。后来一些亿万富豪纷纷落马,才证实了这些坏蛋原来都是有原罪的。很多专家学者通过大量资料分析,由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出现漏洞,导致每年的公共财产流失高达1万亿元以上,这些财产基本上流向私人腰包,部分的流向了外国人的腰包。这些犯罪分子之所以处处游刃有余、得心应手,是由于得到体制内的一些贪官污吏的庇护。老百姓每次反对他们,他们就以反对改革开放的大帽子压人,甚至于对于举报人进行无情无义的打击报复,其中一些举报人因此而牺牲了宝贵的生命。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每个文明社会都倡导劳动致富、文明致富、守法致富和公平致富,那些为富不仁者、损公肥私者、损人利己者和贪得无厌者,不仅仅要受到成文法的惩罚,而且要受到道德法的严格约束。如今每个国家都通用遵纪守法规则、诚实信用规则、权利不得滥用规则和公共利益优先规则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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