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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1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957-2-15(第8节)

的。

最有趣的是,人的一生中,过物权生活、产生物权关系,是与生俱来、挥之不去的,可以说是天赐的。从娃娃生下来吃第一口奶开始,到进入坟墓或者骨灰盒,都在享受物权,产生或明或暗的物权关系。就是说,人的一生中每时每刻都在享受物权、开展物权关系,甚至于往生之后若干百年、千年都是这样的。

但是,债权关系就完全不同了。它不像衣食住行吃喝拉撒那样必不可分,只有当事人开展经济活动时才遇到这样的关系项目。整个社会中,当物权人或者物权关系人是相对容易的,当债权人经常会遇到风险,一不留神就得不偿失甚至于鸡飞蛋打。社会上缺乏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诚信的单位与个人很多,冷不防就上当受骗,破坏、败坏债权关系的坏蛋防不胜防。有的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不是求爹爹告奶奶或债务人远走高飞,就是受恐吓、受欺诈、受赖皮,甚至于会发生桃色陷阱、绑架勒索、杀人灭口的。

很多法院的执行局一年到头也忙碌个半死,甚至于依托公权力来强制执行,一些债务人竟然与法官、法警们捉迷藏、躲猫猫,公然的抗法。一些债权人辛辛苦苦打几年官司累得筋疲力尽,到头来一无所获。一些债务人牛到什么程度?牛到“要钱?没有!要命,只有一条”,有的人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真的是有的人宁可将牢底坐穿,甚至于不怕杀头打毒针吃花生米。

种种反债权的恶劣行为,越是在经济改革、生产发展的时刻表现得越是突出。很多人因为贪污或盗窃公私财产几千元、上万元就坐牢了,有些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甚至于高达几千万、几个亿也不会坐牢。有的非法集资几十亿、上百亿的债务人被警察抓住了,很多受蒙骗的债权人到处去求情,叫公检法机关放人还债。你看看,你瞧瞧,整个社会的债权关系恶化到什么程度来了?!

债权关系特别有意思,而且特别没有意思。很多债权人本来可以引以自豪的,因为实现债权不顺而沮丧、而疲惫不堪、而失败的屡见不鲜,饱受世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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