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957-2-20
物权法热点亮点面面观(十一F)
〖第一部分:焦点难点问题〗
二、事件简述
(一)前言……
(二)事件简述……
第八件:如何看待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问题
……
二、问题综述
……
第二板块:关于“主从说”的扩展问题
【引言】
关于“主从说”的扩展问题,广义地说,法律关系上就是从担保法向物权法扩展的问题。从法律条文上分析起,就是从法理学家、立法专家、法律实务专家向全社会扩展的问题。狭义地说,理论关系上就是从概念的内涵向概念的外延扩展的问题。
众所周知,判断概念定义的正确性,是从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两个有机组成部分来全面分析判断的。如果定义的内涵不正确或者不完全正确,必然导致定义的外延不正确或者不完全正确,于是概念的外延不周延,遂形成错误的定义。
教科书将“主从说”从形式上、内容上、性质上进行了全面的扩展,以公式化、模式化、绝对化的方式企图把这种似是而非、自相矛盾的学说做扎实,做得“天衣无缝”,让人们相信这是普遍真理、绝对真理。这种过于自信的结果就是:概念定义的外延不周延,不能自圆其说,该理论自然不能成立。
但是,这种歪曲的理论是主流理论体系,在中国大陆至少统治了20多年,流传甚广,影响很大,而且社会普遍对其副作用、反作用认识不足,这样就积重难返了。
“主从说”理论体系,不仅仅是形式主义的始作俑者,而且还是保守主义的顽固派。本来,以新的合同替代旧的合同、以新物权替代旧的物权、以新的债权替代旧的债权,这是新生事物,刷新了新的法律关系,法锁关系焕然一新,朝着有利的方向迈进,然而,他们偏偏崇拜陈旧的事物,对于新生事物大力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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